梧州拼团购房107群(217)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73人申请入群

沈阳一男子买房发现问题多 一万元定金能退不?

发布时间: 2016-12-16 16:42:06

来源: 中国搜索

分类: 国内动态

3226次浏览


购房协议上写的是定金,但是在收费凭证上却是购房款; 购房时开发单位对贷款方、贷款利率、还款年限没有任何的提醒;购房协议中,更多是对消费者的要求、没有任何协商内容……

针对购房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消费者卓先生提出了退定金的要求,开发单位不但拒绝退定金,还给卓先生发了律师函。

购房者:交完定金发现问题多

今年10月,卓先生看好了位于于洪区北陵道白山路的一个期房。小区名叫金辉湖畔里小区。“我选择贷款方式购房,需要贷款46万,每月还款2000多元。在交完一万元定金,签完协议后,我发现了一堆问题。”卓先生说。

协议上写的是定金,收据上却变成了购房款;赠送的8.8平方米的房子不能写在房证上;协议上没有对贷款方、贷款利率、还款年限做任何提醒;协议上,没有任何协商内容,很多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是不利的,显失公平。

面对着上述的一堆问题,卓先生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开发单位:退房可以,定金不退

开发单位表示,因为是定金所以不退。不仅如此,据卓先生介绍,“开发单位相关人员多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填写主动退房申请。内容是‘主动放弃购房,放弃一万元定金,允许开发商将此房卖给其他消费者。”

面对开发单位这样的要求,卓先生表示拒绝,并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记者采访金辉湖畔里小区的开发单位销售处的孙经理。孙经理说:“赠送8平方米多的房子,赠送的房屋本来就不能写到合同上。”

记者问,定金和订金不同,开发公司应做事先告知、提醒。孙经理说:“这是常识问题,消费者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记者问,关于贷款问题,贷款方是谁、贷款利率、还款年限等问题,开发单位都没有做到事前告知义务。孙经理说:“这也是常识问题,没有必要告知、提醒。”

记者问,开发单位相关人员要求卓先生主动填写退房申请,孙经理说:“这个事情,我不清楚。”

孙经理说:“我们一切按协议办事,他在上面签字了就得承担责任。我们已经指派律师向卓先生发律师函。我们发律师函的目的是告知他与我们面谈,这个房子到底买不买,如果他还不出面解决问题,我们将采取其他措施,处理他的房屋。”

定金纠纷占房产纠纷一半

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近3年,省消协接到的消费者的房产投诉中,定金问题占一半左右。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商部门:定金也可退回

好多购房人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工商部门专家告诉记者,“很多经营者以定金不能退为由,搪塞消费者,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造成了消费者维权难的现实。经营者没有尽到提醒、告知义务,定和订的区别。”

工商部门专家表示:“即使是定金,符合合同法解除合同的条件,定金也应当退回。如果定金协议中只是对消费者的要求,单方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这样的协议就有失公平,不合理,可以解除。”

根据消法:“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责任编辑: chenlia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